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****年****县
留山镇褚湾村道路及排洪沟建设项目
公
施
*
协
议
书
和改
展
发包酒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南
承包****县彩鱼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日期:****年*月**日
第*部分合同协议书
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发包人名称,以下简称“发包人”)为实施****县发展和改
革委员会****年****县留山镇褚湾村道路及排洪沟建设项目(项目名称),已接受****县
彩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承包人名称,以下简称“承包人”)的投标。发包人和承包人
共同达成如下协议。
*.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*起构成合同文件:
(*)中标通知书;
(*)投标文件;
(*)施工协议书;
(*)技术标准和要求;
(*)图纸;
(*)其他合同文件。
*.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,如有不明确或不*致之处,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。
*.签约合同价(大写):*************元整(小写)¥*******.**元。施
工中的变更应提前通知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到现场进行勘验,中标企业应在收到变更指
示**天内,向监理人提交变更申请书,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中标企业变更报价书后**
天内与业主和中标企业共同商定次估价。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估价。变更由
业主、监理方、设计、施工方*方签证列入决算,决算以最终审计的审定结论价为依据。
*.工程建设内容:
(*)道路工程:修建*米宽水泥生产路*.****。
(*)沟渠工程:新建褚东至留山河*邦硬浆砌石排洪沟***米,平均高度*米。
*.合同形式:固定单价合同。
*.承包人承诺执行招标人和监理人开工通知,计划工期**日历天。自****年*月**
日至****年*月*日止。
*.承包人项目经理:许朋歌,证书编号豫************。
*工程质量符合国家、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,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。
*.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、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。
**.付款方式:进场后,付合同价款的**%,施工过程中,根据施工进度完成情况拨付
工程款,项目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**%,经验收合格,财政结算评审或审计后付**%,剩余
*%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。
**.该项目采用以工代方式实施,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合同价的**%,预计发放劳务报
酬******元左右。
**.质量保证金的约定: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完工结算款时,留*%作为质量保
证金,自完工验收之日起*年后无质量问题并完成缺陷修复后*次付清。
**.承包人工期延误:承包人未能按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时,逾期完工违约金按****
元/天计,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价格的*%。
**.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不合格,经质监和监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
到位的,直接罚款**元
**.工程移交:工程竣工试运行合格后,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乡、村*级完善工程
移交手续,不及时移交产生的*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
**.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及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
**.本协议书*式*份,合同双方各执*份,其余由发包方发送有关单位。
**.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发包人: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|
承包人:****县彩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|
(盖单位章) |
(盖单位章) |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入 |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字 |
****年*月**日 |
****年*月**日 |
发包人:****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包人:****县彩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(盖单位章)(盖单位章)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字
****年*月**日****年*月**日